校内相关单位:
2025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内设机构房屋调整优化方案。现将用房搬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工作原则
1.本次搬迁工作由各搬迁主体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国资处负责协调工作。
2.因本次搬迁安排存在先后关联,请首先搬离单位应早安排实施。
3.请各单位在搬迁时要爱护国有资产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二、时间进度安排
1.全部搬迁工作原则上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涉及先后搬迁关联的单位总体搬迁顺序见表1。
2. 各单位应于搬迁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房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工作,所有房屋数据更新不迟于本学期7月1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请涉及的单位理解配合,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2.搬迁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分类(报废处置、调剂等)建账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所有搬迁腾出的房间钥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先交至国资处,由国资处现场查验后再交付新进单位。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
表1:总体搬迁顺序表
楼幢 |
第1轮搬迁涉及单位 |
第2轮搬迁涉及单位 |
备注 |
厚德楼 |
校团委(出)、学工部(出) |
心理与社会学院(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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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楼 |
校团委(入)、原基础教育研究院(入) |
生命科学学院(含园林专业)(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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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楼 |
原教师发展中心(出) |
传媒学院(入)、地理与环境学院遥感专业(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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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 |
文学院(入)、后勤服务处(出)、保卫处(出)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入)、工会(出)、教务处(入) |
研究生处与科学技术处对调 |
学生活动中心 |
学工部(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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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表中“入”代表调入该楼幢,“出”代表调出该楼幢。 2.上述单位的调入、调出,包括各单位整体和零星房间调入、调出情况。 3.未尽事宜请咨询国资处房产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