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目前,学校内设机构调整和各单位职数和科室设置存在一些变化,部分单位提出办公用房分隔或合并(以下简称调整)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本着厉行节俭原则,高效、有序推进办公用房优化使用,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公有房管理办法》、《绵阳师范学院处级及以下人员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房调整总体原则
1.遵循科学规划与功能导向
调整方案需以科学规划空间布局、保障办公功能为核心,坚持以长远的视角对待房屋调整,避免随意和过度。
2.坚持节俭与实用相结合
能用文件柜分隔等采用非工程手段的,不做物理隔断。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 禁止未经申报私自进行调整或变更房屋结构,调整申请经国资处实地勘察和审核后会同后勤服务处实施。
2. 调整后须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处级及以下人员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
3. 各单位统一提交房屋调整申请,并附房屋调整示意图。请有调整需求的单位于2025年5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国资处房管科,过时将不再受理。
4.请相关单位于调整实施后1个月内在学校房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数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