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住房有偿使用集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公有住房资源,更好地满足教职工的居住需求,根据学校公有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经前期多次清查,目前已清理出学校部分公有住房房源,并拟定了房屋有偿使用标准,完善了有偿使用协议,并经学校2024年11月19日会议讨论通过。请校内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且有有偿使用意愿的教职工,本着自愿原则,按程序提交申请至国资处房管科(高新校区知行楼710室)。接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过时不候。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公有住房使用协议
附件3:绵阳师范学院公有住房使用费标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