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绵阳师范学院公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所辖公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24日前报送《校内公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到国资处,电子版请发QQ邮箱:932934008@qq.com,纸质版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711办公室肖老师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