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为符合资质要求的商家现场查看实物并参与网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于2024年11月5日组织现场查看,2024年11月5日-11月8日在竞采星竞价采购网竞价(https://www.easyjcx.com),以现场查看为参考。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因该批废旧物资含有“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以外的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竞买人应被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2.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四川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竞买人应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3.竞买人须提交《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竞买人名义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应在四川省省内进行规范处置;如因违规让他人冒名竞买,或买受人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竞价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价。
三、现场查看实物及竞价要求
1.本批处置固定资产经评估公司实施评估底价为:人民币37900元(叁万柒仟玖佰元整),价高者中标;低于37900元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废处置资产存放于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
3.具备资质要求的商家携带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9点在高新校区知行楼后左侧国资库房集中查看报废资产实物,高新校区查看结束后再到游仙校区查看报废资产实物,未按时到场的商家,过后不在查看;
4.鉴于标的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等情况,买受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予以理解。买受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质量、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且不影响成交价格。
四、签订资产处置合同
中标竞价人与我校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就合同价款、费用缴纳、交付时间、地点、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日